在展廳設計的過程當中,燈光設計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好的燈光設計在展廳空間中可以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燈光設計作為展廳設計的重要內容,在設計的過程當中綜合利用光的顏色、亮度、溫度等多重屬性燈光設計展廳,契合聲音、材料、情感等要素,會給人們帶來不同的視覺感受,還能起到區分空間、增加層次、突出主體和營造氣氛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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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的表現形式
燈光是讓觀眾以最直接的方式進入到設計師所安排的藝術空間的表現手法。通常情況下,展廳的燈光設計都是遵循日光及人工照明的理念,設計師常用的三種燈光表現手法大多是直接照明、間接照明和漫射照明。
直接照明模式主要是將燈光通過燈具射出后直接照射在假定工作面上,這種模式具有強烈的明暗對比,產生的光影效果很好地凸顯出被照物的主體地位。
間接照明模式是利用一些遮蔽光源所相應產生的間接光進行照射,營造出一些展廳需要的氛圍,顯得更具有設計感。
漫射照明模式是利用燈具的折射功能來控制眩光,將光線向四周擴散。
展示過程中的照明按照其功能,分為基礎照明、重點照明、輔助照明、氣氛照明等若干種形式。
基礎照明就是展覽場地的空間照明,為了更好地將展品的光照效果突出,一般上基礎照明的亮度會偏低,以加強展品與展廳其他區域的對比。
重點照明也可以說是局部照明,通過構成一個區域的視覺中心,突出主題,吸引參觀者的視線。
展廳運用基礎照明與重點照明呈現出“明暗對比、光影相襯”的藝術效果,氣氛照明通過運用合適的色彩和燈光相結合,對展廳空間氣氛進行渲染烘托,創造出更加濃厚的藝術氛圍。
不同的展示主題需要不同的光環境燈光設計展廳,設計師需要運用豐富的想象力和不同光效來塑造不同的主題,達到不同的視覺效果。
博物館照明設計中通常采用基礎照明與局部重點照明相結合的手法。比如對于立體的展品,通過定向照明和漫射照明的結合來勾勒細節;對于一些大型三維展品,用定向照明和反光照明從兩側投射,造成不同程度的陰影,突出立體感。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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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與色的表現
光色的冷暖能烘托主題,營造氛圍,而且具有很強的帶入感。因此不同類型展廳所對應的文化氛圍,展廳燈光亮度和溫度搭配也應有所不同。
一般低色溫的光在較低照度下使人感到愉快,而在高照度下則使人感到過度刺激;高色溫的光在低照度下感到陰沉昏暗,而在高照度下則感到愉快。
比如在美術館空間,只有簡潔的墻面和簡約的畫作,通過純凈、柔和、高低色溫的光融合,讓空間更加自然舒適。
博物館大多照度偏低燈光設計展廳,配合暗色的空間材料,暖色的燈光,將觀眾帶入寧靜舒適的氛圍里。
科技館應以展示科學現象,表現科技感為主。燈光中性白,照度適度偏高,在強調科技感的區域,光色適當偏藍。
不同的色光能起到難以置信地烘托氣氛的作用,需要對展覽的色光進行有效地控制,達到色與光協調統一的藝術效果。
當展示內容不同,展品屬性不同時,燈光設計方案須作出相應改變,這樣才不會導致整體視覺環境失調,從而達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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