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殘聯,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國辦發〔2019〕24號),全面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促進殘疾人穩定就業和增收,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2019年至2021年,持續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180萬人次以上,開展新增培訓105萬人以上,開展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培訓45萬人次以上。各地培訓任務詳見附件。
二、主要內容
(一)大規模開展以就業為導向的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
各地要對未就業殘疾人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對在崗殘疾人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或高技能人才培訓,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殘疾人開展創業培訓。
(二)開展針對殘疾人重點群體的專項職業技能培訓。
一是面向高校殘疾畢業生和職業院校殘疾學生,持續開展1+X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雙證培訓,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實行一對一精準就業服務,建立就業兜底保障機制。二是對殘疾人高技能人才,圍繞產業轉型與科技創新,契合網絡經濟時代特征,涉足新職業、設立新項目,拓寬培訓就業渠道。加強高附加值、高技能、高層次項目培訓。三是繼續開展建檔立卡有培訓需求的貧困殘疾人培訓,做好農村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婦女編織、助盲就業脫貧、電商扶貧等培訓促就業脫貧工作。四是做好創業帶頭人、非遺傳承人等群體培訓。
(三)組織開展雇主等培訓,提高殘疾人崗位技能培訓針對性有效性。
各地要重點對企業規模較大、可提供殘疾人就業崗位較多的用人單位開展雇主培訓,改善用人觀念,指導用工企業開發殘疾人崗位,開展殘疾人崗位對接培訓。重點針對殘疾人支持性就業輔導員開展支持性就業服務專項技能培訓。重點針對殘疾人就業服務人員開展職業能力測評、職業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職業生涯規劃等專項就業服務技能提升培訓。開展殘疾人家長培訓,改善家長觀念,強化陪護能力,提高殘疾人子女自理能力,塑造職業理念,鼓勵殘疾人及家屬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三、保障措施
(一)統籌規劃納入大局,確保實效。
各地要積極協調,將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全面納入當地各級政府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重要民生工程、實施方案和重大項目中,確保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落到實處。
(二)依托實名制數據,合理制定培訓規劃。
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實名制數據質量和動態更新管理,及時、準確錄入就業年齡段殘疾人就業和培訓狀況。根據中國殘聯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任務目標及年度培訓計劃,結合本地殘疾人就業培訓需求和就業市場情況,制定三年及年度殘疾人職業培訓計劃。
(三)完善培訓管理機制,規范開展培訓。
各地要規范培訓流程,完善殘疾人職業培訓實名制管理機制。完善政府購買殘疾人職業培訓機制,面向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和各級各類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確定其承擔的培訓項目和工種,并向社會公開發布。探索第三方評價機制,對培訓質量、資金使用、培訓效果、考核過程、考核結果和證書發放等培訓工作全程監管考評,做到培訓信息公開、審核結果公示、培訓過程透明。建立以賽促訓機制,發揮職業技能競賽引領帶動作用,強化賽前選拔培養,為殘疾人職業技能人才提供快速成長平臺。
(四)創新培訓模式,靈活多樣開展培訓。
根據培訓項目特點和殘疾人類別化需求,選擇適宜的培訓方式。鼓勵與企業聯合,推行“引廠入校、進廠辦學”培訓模式。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推行培訓券(卡)等有利于殘疾人靈活選擇培訓項目、培訓內容和培訓地點的培訓方式。大力開展人工智能、電商服務等網絡遠程培訓,滿足殘疾人足不出戶的培訓需求。積極探索“現代學徒制”培訓模式,實現殘疾人人才培養規格高移,適應產業轉型升級。推進“職業技能+學歷+職業資格鑒定”的培訓模式。拓展適宜居家靈活就業的培訓項目,依托分享經濟和大數據產業,開發培訓周期短,輕體力,工作時間彈性,薪資待遇適宜的培訓項目。
(五)提高培訓質量,注重與就業銜接。
要根據市場需求結合實際情況科學設計培訓項目,建立培訓項目目錄清單,設立培訓項目查詢及報名平臺,擴展培訓信息通知渠道。要及時對培訓殘疾人提供職業指導、職業推介、舉辦招聘會等就業服務,對接市場需求,開發適宜崗位,使殘疾人技能水平與用人單位需求相匹配。培訓結束后要對培訓對象進行電話回訪,了解情況,提供后續服務。
(六)加強基地建設,提供專業服務。
各地要根據《國家級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培訓服務規范與培訓服務評估指標體系》,制定評估考核標準,建立對基地的準入、評估考核和退出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各地要協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制定扶持政策,培育定點機構,規范基地運行,加大資金投入。幫助改善無障礙設備實施、教材和手語教師等教學輔助人員等必備辦學條件。要在公共職業技能培訓的課程、課時和標準的基礎上,充分考慮殘疾人群體的特殊性,增加求職技巧、通用職業素質、心理輔導、工匠精神、心理健康、維權意識等培訓課程,提升職業技能和職業素質,提高社會適應力。
(七)加強創業培訓,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各地要加大殘疾人創業培訓力度,依托殘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共青團等部門建設的創業孵化基地,開展殘疾人創業孵化。要加大對殘疾人創業的政策扶持力度,為殘疾人創業者提供低租金、低費率的創業環境,并引入政策咨詢、項目推介、創業培訓、創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服務、技術支持、市場開拓、事務代理、法律援助等專業化服務。
(八)完善補貼政策,落實經費保障。
各地要積極協調政府及其業務主管部門,對符合條件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在崗培訓、創業培訓的殘疾人,申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職業培訓補貼、生活費補貼等。同時,根據培訓項目和殘疾等級,通過成本核算,合理分類確定殘疾人培訓經費標準,原則上應高于當地一般性職業培訓費用標準。對就業效果好、具有示范效應的培訓項目可提高補貼標準;要增加手語翻譯和速錄等相關服務費用;增加輔助器具、生活照顧、職業適應、心理適應、社會適應等相關服務費用。各地要加大職業指導師、職業能力評估師、雇主培訓師、殘疾人家屬、殘疾人支持性就業輔導員等人員能力提升培訓經費投入。有條件的地區要對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教材開發、師資培訓等基礎工作給予經費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各地要將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納入地方政府重要民生工程,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殘聯為主要工作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等多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建立任務明確、分工負責、政策共享、運轉協調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各地殘聯要將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列為重點工作,明確任務目標,進行任務分解,建立工作情況季報、年報制度,確保工作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社會氛圍。通過多種渠道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廣泛調動殘疾人、培訓機構、用人單位的積極性,共同推進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通過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宣傳勞動光榮、匠心筑夢、技能成才的理念,營造全社會支持殘疾人通過職業技能培訓實現就業增收的良好氛圍。
(三)加強資金監管,加強風險防控。加強培訓經費專項審計工作,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
各省(區、市)殘聯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提升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中國殘聯辦公廳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