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贈予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贈予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一方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怎么分
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由夫妻協商分割,協商成功,按協商的結果處理。法律快車提醒您,如果協商不成功的,可以請求法院進行分割。法院一般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有哪些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方法如下:
1.實物分割,即在不影響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下,對財產進行實際分配。雙方各自根據其分割的份額取得應得財產。
2.折價補償,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獲得相當于共有物一半價格的補償。共有物的價格,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商不成,可以進行評估,按照評估確定的價值進行分割。
3.價金分割,即將共有物拍賣,雙方對拍賣所得進行分割。法律快車提醒您價金分割是在雙方均不主張共有物的所有權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損其財產的作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使用的分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