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一般來說,公證與否并不是遺囑生效的法定強制條件。因此,即使是未經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民法典等的規定,同樣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如果想要更加保險,讓那些可能對遺囑效力提出異議的人無話可說,可以把遺囑拿去公證一下,按照國家公證機構正規的程序公證。這樣,遺囑的效力就更鞏固,即使發生訴訟糾紛,也不用擔心什么了。
二、有效遺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能力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遺囑無效。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具備真實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備與其相關的民事活動的責任能力,他們所立遺囑,超越了法律規定的范圍,法律規定其從事的民事活動無效,是為了保護他們的利益不受侵害。
無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寫的遺囑需要公證嗎,不影響遺囑的效力。”也充分說明了立遺囑人必須具有立遺囑的能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
(二)遺囑內容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遺囑人在遺囑中確立的內容是處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個人財產,立遺囑人如果在脅迫等外在因素的壓迫下所立遺囑,或遺囑被人篡改、偽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無權處分財產所有人的遺產寫的遺囑需要公證嗎,只有遺產所有人才能處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遺產,因此,遺囑一定要表示遺囑人真實的意思,這也是體現對公民個人所有的財產的保護。
(三)遺囑處分的遺產只能是個人合法所有的財產,處分他人財產無效
在現實生活中寫的遺囑需要公證嗎,常見到夫妻一方立遺囑不經另一方同意便處分了全部夫妻財產。《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于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無效,充分說明遺囑人在遺囑中處分遺產只限于個人財產,凡超越這個界限的無效。
(四)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
1、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2、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
3、遺囑內容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五)遺囑的形式必須合法
遺囑可采用公證、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形式。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于遺囑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與是否進行了公證之間是沒有直接的關系的問題進行了相應的規定,也就是說如果訂立的遺囑沒有進行公證,但是內容是經過當事人本人的意志決定的,并且符合《民法典》中的相關的條件的,就是合法的遺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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