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可以不用找律師的,只要滿足遺囑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內容真實意思表示的、是合法財產等都是有效的。立遺囑的見證人需要兩個或兩個以上,能夠互相監督和公平。
一、立遺囑找律師嗎
立遺囑可以不用找律師。只要遺囑符合下列條件,遺囑內容就應當是有效的:
1.遺囑的人為親筆親自書寫;
2.遺囑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遺囑內容是真實意思表示;
4.處分財產為合法個人財產;
5.對所處分的財產有處分權;
6.遺囑形式符合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二、立遺囑的見證人需要幾個
立遺囑的見證人需要兩個以上。
1.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2.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3.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三、立遺囑公證需要什么材料
立遺囑公證需要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和戶口本對公民來說非常重要,無論到哪里辦理什么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資料,證明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經出境的,還要提供護照、通行證的復印件來證明;
2.遺囑中需要繼承的財產的財產清單及相關的產權證明,遺囑繼承繼承的財產只能是屬于個人所有的財產,需要證明該財產均是屬于個人所有的,且無其他的產權糾紛。
3.遺囑書或者是遺囑文件等,這是遺囑公證最根本的,要保證遺囑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公證處會對提供的遺囑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進行公證。
4.遺囑公證申請書,在申請書中,應當明確寫明遺囑人的各項信息,方便審查,包括了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等的身份信息。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對于自書遺囑或者是代書遺囑等遺囑的,還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證明該遺囑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