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將于
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其對于遺囑方面的相關規定
是否有所改變?
遺囑怎么立才有效?
下面
跟著普法小編一起看案例
事件回顧
老張今年76歲了,德清人。早些年,孩子還很小的時候,老張就與妻子離了婚,獨自撫養三個兒子。如今,孩子們早已長大成人,這些年都忙于自己的工作和家庭,很少有時間來看望他。好在老張身體強健,獨自一人生活也樂得自在。
但隨著年齡越來越大,看著身邊的朋友都有人陪伴,老張開始感覺有些孤單。大兒子和二兒子兩家由于住得遠,平日里很少看望自己。好在小兒子很是孝順,時常會帶著妻兒回來看看他,陪他住上一段時間。
前些日子,老張看到報紙上報道了一個老人去世后孩子們爭奪遺產的案子,讀后他陷入了深思:這些年自己也存下了不少積蓄,等自己百年以后,想著給常常陪伴自己的小兒子一家多分一些,又怕孩子們會因此發生糾紛。
為此,他特意去跟懂一些法律的朋友聊了聊。朋友告知他可以提前立個遺囑,但由于《民法典》很快就要實施了,具體有哪些改變朋友也不清楚。
近日,老張找到“法律幫幫團”欄目向律師求助,咨詢即將實施的《民法典》中對于遺囑的規定有什么改變嗎?自己應該怎樣立遺囑才有效?
律師解讀:
浙江漢本律師事務所何秋慧律師
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充分考慮了通俗性、親民性,在“如何立遺囑”這件事上,就在《繼承法》原有條款的基礎上,增加了一些便于老百姓操作、與時俱進的新方法。
根據《民法典》中的相關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老百姓可以通過以下六種方式來立遺囑:(1)自己寫,格式上需要本人簽名和日期。(2)請人代寫,需要兩位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其中一位代寫,寫完由代寫的人、立遺囑的人、另一位見證人簽名,還要注明日期。(3)電腦打印,也需要兩位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并且需要立遺囑的人、兩位見證人在每一頁內容上簽名,注明日期。(4)錄音錄像,同樣也需要兩位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立遺囑的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注明日期。(5)口頭遺囑,也需要兩個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只適用于危急情況,一旦危急情況消除,口頭遺囑就無效。(6)在第三方機構設立遺囑信托。
特別指出,以上第(3)種打印遺囑和第(4)種中的錄像遺囑,是本次《民法典》中新增的方式,與時俱進、適合老百姓自行操作。尤其是現在視頻軟件和平臺非常發達,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各項要求,自己在家里就能制作一份錄像遺囑。
此外,相比《繼承法》中的內容,此次《民法典》編纂過程中,也給多份遺囑的效力認定設定了新的規則——公證遺囑不當然具有優先效力了。也就是說,以后所有的遺囑都是遵照時間先后順序,不論其中是否有經過公證的遺囑,最后的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才是最終能參照執行的那一份。
湖州普法-懂點法整理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