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辦理案件的需要,作為案件原告方的代理人,筆者需要到某房管局調取房產交易檔案。雖然整個過程一波三折,但總算完成任務,順利返回鄭州。
一、為什么要調取房產交易檔案?
筆者正在辦理的案件為債權人撤銷權糾紛。《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對債權人撤銷權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簡而言之,就是債權人要求債務人還錢的時候,發(fā)現債務人已經惡意轉移了財產,導致無法收回欠款。這時候債權人就可以提起債權人撤銷權訴訟,將債務人惡意轉移的財產再收回來,繼續(xù)用于清償對債權人的債務。
債權人撤銷權糾紛的關鍵之一就是如何證明“無償轉讓財產”,我們到該房管局調取的房產交易檔案就是證明“無償轉讓財產”的直接證據。
二、調取房產交易檔案的前因后果?
筆者是原告王某的訴訟代理人,在王某訴趙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人民法院已作出生效法律文書,確認趙某欠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90余萬元。由于趙某拒不按照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向王某還錢,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通過法院執(zhí)行局查詢,我們才發(fā)現趙某名下可供執(zhí)行財產遠遠不夠清償債務,而趙某在當初借到王某錢款之后就立即將其名下房產無償贈與其子趙某某,而趙某某對此事實予以否認,這樣就給法院拍賣該房產制造了障礙。因此,筆者代理原告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該無償贈與。
作為關鍵證據的房產交易檔案存放于房管局,筆者就必須到該房管局調取該項證據。第一次,筆者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律師調查介紹信到該房管局調取檔案,被告知只能查閱,不能復印帶走,我們只好先進行查閱,確認了該房屋無償轉讓的真實性。第二次,我們到受理該債權人撤銷權糾紛的法院,找到承辦法官,申請律師調查令(百度百科:律師調查令是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實,法院支持律師調查案件相關情況而簽發(fā)的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律師可以持調查令要求相關部門出具涉案當事人或者機構的銀行賬號、檔案材料、權利憑證等)。由于停電的緣故,直到上午11點半左右才筆者拿到律師調查令。等到下午兩點半房管局一上班,我們就拿律師調查令和律師證前往辦理,最終順利拿到了房產交易檔案。
三、律師調取房產交易檔案的注意事項。
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所賦予的,但部分單位部分工作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導致實踐中律師的調查取證權利受到限制。就調取房產交易檔案,筆者認為,在去房管局調取房產交易檔案之前,可以向與該房管局電話聯系確認該種檔案是否存放于該單位,律師是否可以查詢并復制,需要攜帶哪些手續(xù)等等。如果無法聯系上該房管局,建議盡可能帶齊手續(xù),有備無患。筆者建議,帶上整個案卷材料,律所出具的調查介紹信建議攜帶三份以上(因為房產檔案不一定就在房管局存放),當事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合同、案件受理通知書、律師證、案件受理費發(fā)票等等,都要多復印幾份,避免不夠用時還得回單位取或者臨時找打印店復印。備好紙筆,因為有的單位甚至不讓看,只口頭告知律師查詢結果,這就需要及時將該信息記錄下來。此外,如果是兩位律師共同代理案件的,建議盡可能兩位律師一同前往調查取證。
以上就是筆者前往某房管局調取房產交易檔案的經過和經驗總結。筆者已將調取的房產交易檔案連同其他證據材料提交至人民法院,并參加了法庭審理。人民法院將于近日對該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件作出判決,待判決作出后筆者將對該案件進行全面的分析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