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滄州市的李彬(化名)向新京報記者反映過戶后能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前不久,自己買下一套二手房過戶后能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辦完過戶手續后得知該房子內存在非正常死亡事情,也就是所謂的“兇宅”。李彬想知道,在此種情況之下,自己能與賣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
解答:
對于李彬提出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北京市東元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福偉律師表示,在簽訂購房合同之前,賣方就應當將上述房屋狀況如實告知購房者。如果沒有如實告知關鍵信息或者虛假陳述影響雙方交易的重要信息,比如房子是“兇宅”等情況,會導致買方在受欺詐的情況下簽署購房合同,受欺詐的一方有權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合同,即便交易房屋已經完成了過戶手續。
趙福偉律師介紹,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同時,《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過戶后能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該條規定了合同當事人的約定解除。由此可見,如果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或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可以解除合同,即使房屋已經過戶。
新京報記者 張建 封面圖/資料圖片
編輯 武新 校對 劉軍
免責聲明:本文系轉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旨在傳遞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觀點和立場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需轉載,請聯系原作者。如果來源標注有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或者其他問題不想在本站發布,來信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