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遺囑需要所有子女到場嗎
立遺囑不需要所有子女到場。子女是否在場,不是判斷遺囑有效的必要條件。立遺囑不需要子女在場,即使一個子女都不在場,只要遺囑人所立遺囑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即可。一份遺囑合法有效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行為能力,即遺囑人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作出遺囑意思表示;
2.遺囑必須是遺囑人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受他人的威脅、逼迫等;
3.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遺囑人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具有獨立的處分權;
4.遺囑的內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生效要件。
5.遺囑中給繼承人中人缺乏勞動能力、生活極度困難的繼承人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二、自書遺囑可不可以辦理繼承公證
自書遺囑可以辦理繼承公證的。但若自書遺囑依法被認定為無效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辦理公證遺囑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嗎?,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應當向公證機構提出申請。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辦理公證遺囑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嗎?,應當出具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三、自書遺囑需要見證人嗎
法律快車提醒,自書遺囑辦理公證遺囑繼承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場嗎?,可以不要見證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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