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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居間方居間,買方、賣方、居間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預約買賣和居間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地產預約買賣
第一條 擬轉讓標的
賣方擬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于:____。
房地產證號為:。房地產用途為:__。
登記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月____日止。該房地產于年____月竣工。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佰拾元角分(小寫:元)。
第二條 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產權現狀為以下第種
1.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2.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承諾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還清貸款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標準,辦妥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3.該房地產處于抵押狀態,賣方需委托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的,須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與擔保公司簽訂服務合同,辦理贖樓手續,買方應予協助,擔保贖樓收費項目以擔保公司的服務合同為準;賣方雖有擔保公司提供擔保但仍不能獲得贖樓貸款的,賣方應在合同約定轉移登記日期之前自行贖樓。
4.其他:。
第三條 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月租金元整(小寫),租期自 年 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賣方須于簽署《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后,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于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于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附著于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于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億仟拾元角分(小寫: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 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億仟拾元角分(小寫: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標準,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億仟拾元角分(小寫:元)。
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余額人民幣:億仟拾元角分(小寫: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
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存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交房保證金
為防范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并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佰 拾萬仟佰拾元角分(小寫: 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 ____種:
1.交由居間方托管;
2.其它:
第八條 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
第三方托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億仟佰拾萬 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于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
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于年____月____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幣: 億仟佰拾萬 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
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于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并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余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于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____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
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含追加首期款),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但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條 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
(1)營業稅;
(2)____市建設維護稅;
(3)教育費附加;
(4)印花稅;
(5)個人所得稅;
(6)土地增值稅;
(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
(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
(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
1)印花稅;(1
2)契稅;(1
3)產權登記費;(1
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
5)《房地產證》貼花;(1
6)抵押登記費;(1
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
8)授權委托公證費。
其他費用:(1
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
1)評估費;(2
2)律師費;(2
3)保險費;(2
4)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上述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賣方支付:%。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于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并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XXX。
第十二條 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 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簽訂
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需辦理贖樓手續的房屋買賣居間服務費標準,在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或賣方在贖出房地產證原件并注銷抵押登記日起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
第十五條 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復日期屆滿之日起 ____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后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
第十八條 居間服務內容
居間方提供如下服務:
1.接受買方購房委托并為買方提供房地產信息,陪同買方看房;
2.對買賣雙方當事人資格、房地產產權信息的合法性進行查驗;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權屬、現狀、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托并為賣方聯系合適的買方;
5.促成買賣雙方進行交易,協助辦理房地產交接事宜;
6.提供銀行抵押貸款、贖樓事項的咨詢服務;
7.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于房價、付款方式等);
8.對買賣雙方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期限、應交納的費用等事項提供咨詢服務;
XXX。
第十九條 必要費用約定
1.本合同簽訂時,買方向居間方支付人民幣:拾元角 分(小寫:元)(不超過買方應交傭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此款項作為居間必要費用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2.本合同簽訂時,賣方向居間方支付人民幣:佰拾萬 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不超過賣方應交傭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此款項作為居間必要費用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如買賣雙方最終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則居間方所收取的款項充抵買賣雙方應當支付的傭金。
第二十條 傭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向買方收取傭金(含前條已收取的款項)人民幣: 佰拾萬 仟佰拾元角分(小寫: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向賣方收取傭金(含前條已收取的款項)人民幣:拾元角 分(小寫: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則此交易傭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買賣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或者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將向買方所收取的必要費用返還后,可要求賣方賠償。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將向賣方所收取的必要費用返還后,可要求買方賠償。
4.因居間方過錯或違約,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向買賣雙方雙倍返還已經收取的必要費用。造成買賣雙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致買賣雙方未能簽訂《____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居間方應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____日內退還買賣雙方所支付的必要費用。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沖突解決三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三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采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起訴。
第二十五條 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份,買方份,賣方份,居間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為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的依據。
賣方:___
代理人:_
證號:___
經紀人助理:
證號:___
居間方蓋章:
經紀人:_
買方:___
代理人:_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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