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證遺產繼承需要什么手續
地方的公證處可能會為了某些原因增加或者減少某些手續,但是一般情況下,公證繼承的手續基本如下:
(一)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親屬關系證明。
(二)由所有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前往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
除了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外,還應向公證處提交遺產的產權證明、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果被繼承人立有遺囑的,還應當提交遺囑。
(三)不繼承財產的遺囑繼承人、法定繼承人,應當書面作出放棄繼承權的承諾或聲明。
(四)由公證機關制作繼承權公證書,證明繼承人擁有合法繼承權。
二、遺產公證需要多長時間
只要前期手續(提交材料)具備,在公證處辦理公證,能夠立等可取(當場出具公證書)。如果審查需要補充材料等,會在受理后15個工作日同出具公證書。
如果想提高公證效率,作遺產繼承公證當事人須準備與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二)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證書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證明;
(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注銷戶口證明;
(四)遺產的所有權證明及財產清單;
(五)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如系第二順序法定繼承,則還應提供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六)法定繼承人已死亡的遺產繼承的法律程序遺產繼承的法律程序,需提交其死亡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以及該法定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
(七)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除親自到公證機構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三、遺產公證必須所有子女到場嗎
遺產公證不需要老人所有子女到場。
《遺屬公證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公證人員詢問遺囑人,除見證人、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在場。公證人員應當按照《公證程序規則(試行)》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制作談話筆錄。
根據這一規定,可以看出遺屬公證要求立遺囑人以外的人回避。公證員詢問立遺囑人時要求家屬等有利害關系的人回避,辦理遺囑的房間一般也是隔音性能很好,甚至具有錄音錄像設備的。子女如果到場也必然不能進入立遺囑的辦公室,因為遺囑在立遺囑人在世時是保密的,任何利害關系人在立遺囑人旁邊都會影響到立遺囑人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和是否自愿。
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公證遺產繼承需要什么手續的相關知識,我們可以得知當事人要求辦理繼承權公證時,應填寫公證申請表遺產繼承的法律程序,同時向公證機關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好相關手續后,就完成了公證。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法律快車,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