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清晨,安康市鎮坪縣曙坪司法所接到緊急電話,大樹村低保戶劉某因病死亡在家放了好幾天,尸體停在堂屋已發出異味遺產糾紛調解費用,家屬們不安排喪葬,遺產歸屬爭的不可開交,村委會多次上門做工作無果,申請司法所調解。司法所聽聞后,立即聯合曙坪派出所迅速趕往現場。通過多方調查走訪、釋法說理、組織調解,這起涉及低智能人權益保護,引起群眾廣泛關注的家庭糾紛案件,得以化干戈為玉帛,定紛止爭,當事人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經調查:死者劉某為大樹村二組人,戶籍人口3人:母親75歲,身患多種疾病,行動不便,常年臥病在床,家中有一個聾啞哥哥(五保戶)。父親已身故多年,大姐遠嫁河北,二姐嫁到本村。五保戶哥哥在家里飼養了一頭耕牛,農閑時幫村民們犁田掙錢,在農商行有兩張存折,具體數額不祥。平時家中重要證件和所有存折均由其母親保管。死者劉某生前很節儉,從不亂花錢,賺的辛苦錢悉數上交母親,寬裕的部分則存入銀行遺產糾紛調解費用,家境不佳但吃穿用度不愁。左鄰右舍對劉家人評價很好。出嫁的兩個姐姐很少回家看望家人。劉某死亡后,親戚們來了,姐姐們來了,母親保管的各種證件和存折卻不翼而飛了。死者劉某是個勤勞人,遺留的現金存款是引起該糾紛的主要原因。
司法所考慮到要保障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必須尋找合適的監護人,才是解決糾紛的關鍵所在,于是立即組織召開研判遺產糾紛調解費用,找到問題的關鍵點。分別找當事人調查了解,親屬一致推薦死者外侄張某元(二女兒的親生兒子)贍養外婆、做舅舅的監護人。經征詢張某元本人意愿,同意照顧外婆和舅舅。基本達成一致意見后,組織近親屬召開調解會,形成最終意見。
調解會上,親屬逐一發表意見,在大家一致推薦下,由死者外侄張某元全權負責身后事宜,張某元當場表態并作出承諾,喪事由死者母親操辦,張某元負責財務支出,親屬前期墊付的相關費用當場返還,6張銀行卡和身份證件現場交付。在曙坪司法所、派出所的見證下,大樹村村委會和張某元現場簽署五保戶監護協議,會議商議的所有事項形成書面調解協議,家屬代表和調解員分別簽字捺指印。
至此,一起因低保戶死亡引起的遺產糾紛案件,終于畫上圓滿的句號。
通訊員:胡春艷
審 核:姚正坤
編 輯:唐 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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