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我家姊妹三個,最小的妹妹因為小時候得了小兒麻痹行走不便,所以媽媽生前立遺囑要把自己的財產都留給妹妹。可是,小妹妹并沒有因此而接受母親的表示,她覺得雖然自己殘疾,但身殘志堅,覺得自己能照顧好自己。于是,她和我們說她要放棄繼承。那么,請問律師,妹妹放棄自己的繼承權,那母親的遺產會作何處理呢?
楊曦律師
楊曦律師解答: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關于遺產繼承的問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遺囑人死亡的;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從該法條,我們知道,當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時,遺產應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
因此,在本案中,你妹妹放棄遺囑繼承,那么你母親的遺產就會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
如果你還有什么疑問,可以直接來電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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