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于生活快節奏的現代社會,永遠也不能預測到意外什么時候會來到,提前立遺囑有助于減少身故可能帶來的混亂和不確定情況,給予家人保障與安心。也是確保財產分配如你所愿的唯一的辦法。
什么是遺囑
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律師公證的遺囑有效嗎,說明當事人希望在死后如何分割自己的遺產,這既包括資產也包括負債。
法律并不強求每個人準備好自己的遺囑。但是如果沒有遺囑,所在省或地區的法律將決定當事人的遺產如何分配。通常來說,有這么幾種遺囑:
為什么要立遺囑
如果沒有遺囑,在逝者名下的所有單名財產會被凍結,進入遺囑驗證()程序。在這個程序中法庭要做一些繁雜冗長的調查,證明逝者是確實沒有遺囑的,同時還要確認國內國外有哪些合法繼承人,最后才能根據各省法律規定給配偶和其他合法繼承人以一定的比例分配財產。這個過程可以是很長,從半年到幾年都有可能。最后也不是根據逝者和家人的愿望來分配遺產。
如果有遺囑,這個遺囑驗證的過程就會快很多,主要是法庭需要確認收到的遺囑是逝者的最后一份真實遺囑。這個過程一般需要幾個月到一年的時間。遺囑驗證之后就可以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分配。
所以不管有沒有立遺囑,最后都是要進入遺囑驗證程序的。 但是有遺囑可以大大縮短遺囑驗證的時間和按照逝者的愿望分配遺產,為親人避免了許多麻煩。
如何制定有效遺囑
加拿大各省對于遺囑訂立的形式有嚴格規范,包括遺囑簽署方式、法定證人人數,以及何人不可為證人等。完全由立遺囑人親自手寫并簽署的親筆遺囑則不受上述嚴格形式規定的約束。
有效的遺囑
有法律意義的遺囑至少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且包含以下元素:
遺囑的內容生命意愿書
“生命意愿書”英文叫 Will,是指記錄自己一旦生病并且不能就自己的治療意愿與進行溝通時所希望發生的事情的文件,也可作為遺囑的一部分。制定“生命意愿書”的一個常見理由,是表明自己如果在沒有康復希望的時候不指望通過人工生命支持設備維持生命。
委托書
委托書或授權書,英文叫 of 。是一份被一個自然人( 授權人) 簽屬的授與另外一個自然人( 或多個自然人) 作為他或她的代理人的法律文件,代表代理人行使被代理者的權力。不同于遺囑的委托授權效力在委托人去世后執行,委托書中只有在授權人活著的時候才有效。一旦被指定,一個代理人可以代表授權人
行使任何其本人可以行使的權力,除了:
委托書當然不能當作遺囑使用,但可以用以在授權人精神狀況正常時,指定執行人。
遺囑變更遺囑內容更新
訂立遺囑后并非一勞永逸,在生病、離婚或分居等情況下,以前訂立的遺囑也可能自動失效,遺囑需要根據自身情況變化適時調整。
如若在生活中發生以下大事件,都應該要找遺囑和遺產方面的律師談談,考慮重新修訂此前制定的遺囑。
撤銷遺囑
撰寫新遺囑時,應明確作廢先前的遺囑,以避免混淆立遺囑人的意愿。可以自己或者指示他人銷毀來作廢先前遺囑。
遺囑公證
遺囑不一定要公證,但如果公證后效力更大。在出現多份遺囑,時間不同遺囑時候,公證的遺囑效力更大,也規避了很多后顧之憂。尤其未來遺囑需要作為依據在其它國家執行時,認證必不可少。
加拿大遺囑在中國使用
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中國公民在國外訂立的公證遺囑可認定有效。不同于國內民事糾紛直接適用中國法的有關規定,在涉外糾紛中,首先需要明確法院審理案件時適用的法律依據。就涉外繼承而言,在判定遺囑效力前,還需先明確法律適用問題。對此,我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作出了明確規定,遺囑方式和遺囑效力可以適用遺囑人立遺囑時或者死亡時經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國籍國法律。
加拿大遺囑公證認證所需資料遺囑原件;申請者的有效護照掃描件/復印件;具體還需要根據申請者是要認證什么文件才能夠準確確定需要什么資料;加拿大遺囑公證認證流程需要先將需要公證認證的遺囑由國際公證律師先進行公證,文件的真偽是公證員進行辨別的公證好后再將文件遞交到加拿大省政府進行認證,省政府是認證公證員所蓋章和簽字的省政府認證好后再將文件遞交到中國駐加拿大使館認證,使館認證在認證省政府的蓋章簽字
一般情況下,加拿大結婚證使館認證的普通辦理時間是需要15工作日,加急辦理的話可以縮短到7個工作日左右。也可以選擇辦理特急,根據自身需求進行選擇。
遺囑驗證
在遺囑執行前,需要進行遺囑驗證(),即通過法庭證明遺囑的有效性及遺產分配在法律上的合理性,遺囑驗證需要交納手續費。
加拿大各省對于遺囑認證費的費率是不一樣的
對于不聯名的賬戶(包括現金, 投資賬戶,房產),繼承人需就資產的分配內容向省政府申請遺囑認證,并對逝者凈資產繳交遺囑認證費( Fee)。凈資產的定義是逝者財產的全部市場價值。
哪些財產是不需要進入到遺囑驗證程序遺囑執行人
執行人的意義就是在當事人逝世后,按照遺囑執行遺囑內容。很多人沒有通知心目中的遺囑執行人( ),便想當然的把他們寫進遺囑去。事實上,有很多人在憲法上是不適合當執行人的。如果選擇了錯誤的人,而對方又在不知道的情況被寫進了遺囑律師公證的遺囑有效嗎,直到當事人去世才知道自己是執行人,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這本身就可能會導致家庭不和諧,比方說指定長子,往往便會增加與其他兄弟姐妹之間的摩擦,此類事情時有發生。
尋找執行人的另一個關鍵,是要分析他們個性和品格,看看他們有沒有適合當遺囑執行人的特質,如果不放心,甚至可以提供備選人選。人選具有的品質包括:
能尊重逝者的遺愿;三觀相近,能獲得逝者的家庭成員,尤其是繼承人的信賴和尊重具有基本的理財和稅務常識,常駐地址離逝者不算遠年輕(至少得比逝者活得長),執行力強(辦事),擅長協調關系有責任心,能在壓力下做事
指定執行人是個極為重要的決定,責任多而重。如果受益人覺得執行人在遺囑認證期內,沒有迅速對資產進行保護,沒有妥善進行投資,并因此虧損,便有可能會起訴執行人。當執行人的風險、義務和責任程度,取決于立遺囑的人的個人情況,但繁重是肯定的,這包括但不限于:
遺產賬戶( ):拿到 of of a Will后, 執行人即可跟銀行開設 賬戶,將逝者在銀行的存款和金融資產轉入,保護資產不流失廣而告之:執行人需要在本地登報通告死訊至少3次, 聲明去世人姓名,多長時間之后遺產將被分配。以此敦促逝者生前的債主盡快來聯系。這樣做可避免日后遺產分配完了再冒出債主來要錢而引發糾紛;報稅 T1 :替逝者報最后一份個稅,計入從當年1月1日到去世這一天的各類收入申請完稅證明( )執行人拿到后才能分配遺產,否則有替逝世者承擔稅務的風險遺產分配執行:執行人確定無糾紛,無欠債,無欠稅,已繳費之后,就可以分配遺產了,具體稅務建議,建議咨詢專業會計師T3:人去世了,稅務上看, 也是個, 也要報稅。從過世那天到遺產分配完畢的這段期間的收入比如利息、增值,租金、CPP 必須報在T3中。這里與遺產分配一起,交給會計師解決。財務收支表:執行人保留詳細的收支記錄,并告知繼承人資產負債和處置明細。這份資產負債表將交給全部成年的繼承人審閱,簽字,后這一整套執行人程序才算完結酬勞:遺囑里有人會提到給執行人多少酬勞。現在市場報酬為遺產價值的 3% – 5%無遺囑死亡
沒有留下遺囑的人死了,法律上叫 “無遺囑死亡” ( )。省級的公共信托辦公室為保護死者,會接管死者的財產并進行遺囑認證 ( )。遺囑認證是指按規定正確地完成各方面的責任,例如清償債務等。
逐級繼承制:如果沒有配偶或子女在世,在世的父母平分遺產,或者在父母一方在世的情況下,在世的一方繼承所有遺產如果沒有父母在世,兄弟姐妹平分遺產。如果兄弟姐妹先逝,其繼承份額由其子女繼承如果沒有兄弟姐妹在世,則由侄子女平分遺產如果沒有侄子女在世,則由其他近親屬平分遺產如果沒有近親屬在世,遺產將成為國家(法院)財產未成年人監護
如果沒有遺囑且孩子未成年,公共信托辦公室會暫時充當孩子的監護人。即使其他親人要申請這兩項權利,會面臨手續極其繁瑣,費時費力還不一定能成功的局面。有時候親人申請到了孩子的監護人。但是財產的管理人仍然是政府,這意味著那么孩子的一切日常花銷、教育費用,都需要孩子監護人向政府申請。這些也都非常耗時和耗費精力。
執行人指定
沒遺囑的人去世后, 也必須有一個執行人負責處理遺產。想作執行人的家人或朋友須向安省法庭提出申請。通常,法庭按和逝者的親疏遠近( of )比如配偶、成年孩子、父母、其他親屬、朋友這個順序。批準時長從幾個月到一年都可能。在拿到任命執行人的正式文件之前律師公證的遺囑有效嗎, 遺產不得分配。
常見問題需要聘請專業人士來立遺囑嗎?
法律沒有規定必須由律師制定遺囑。如若有以下情況需要尋求法律建議:
自己立遺囑行不行?
可以,但是不夠。
每個省都有立法規定什么是有效的遺囑。遺囑是由很多方面構成的,例如必須是書面的、必須清楚列明誰是誰,想把錢給誰等。如果只是說我想把錢給癌癥協會之類,是不足夠的,因為一個省可能有很多個不同的癌癥協會,會造成混亂。任何模棱兩可、含糊不清都可能導致問題出現。此外,遺囑必須清楚列明把錢給誰,以及如何與此人聯系。遺囑還要由其他兩個見證簽名,而這兩個人應在遺囑之外,換言之,對于遺囑,他們是沒有任何個人利益在其中的。遺囑并必須注明日期與簽署地點等,這些都是遺囑的基本要求。理論上,立遺囑不需要法律援助,但這樣的遺囑十有八九遺囑會有漏洞,往往得不償失。
寫了遺囑是否遺產就可以直接過戶?
否。在遺產分配前,法院需要頒發遺產執行人證書。不管是否有遺囑,都需要去法院申請這個證書。但如果有遺囑,這個過程就會快速,便宜,以及順利的多。而且有遺產代表遺產會按照你的意愿去分配,不是按照遺產立法。還有,在沒遺囑的情況下,法院更有可能要求受益人或執行人先付一筆押金到法院,以防遺產在沒付完所有債務的情況下就都分給受益人了。在有遺囑的情況下,法院很少會要押金。
所有遺產都需要走法院程序嗎?
并不是。有兩種類型的遺產可以直接過戶:任何聯名賬戶的遺產(包括 房產和 銀行賬戶)和任何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或投資產品 (包括 TFSA, RRSP, 人壽保險)。
遺產執行的流程是什么呢?向法院申請執行人證書執行人拿到證書,有權力去管理所有遺產的入賬和出賬。執行人需要先把所有債務付清,包括遺產管理稅和已世人最后一年的收入稅。 如果執行人沒完成(2) 就開始 (3) ,那遺產的債主可以追究執行人的個人責任。 為了保險,執行人可以在網上打個通告(也可以通過律所),如果債主沒有在通告打出后30-60天出現,那執行人就無需付責任。執行人把遺產按照遺囑或遺產法的規定分配給受益人。誰可以當執行人呢?
答:任何人,包括受益人。律師也可以當執行人,但一般律師執行人會拿遺產的一部分做為酬勞。切記,雖然執行人有法律責任去按照遺囑或遺產法分配,但只有受益人會監督執行人。這代表,如果執行人不按規矩辦事,那受益人必須通過起訴的方式去糾正。所以一定要選擇一個可信的執行人。
遺產分配都涉及什么稅務呢?
答:
遺產管理稅( Fee) – 5萬以下的遺產是免稅的;5萬以上的遺產,每 $1000 遺產需付 $15 的稅;這個稅是申請執行人批文的時候交,或者拿到批文后90天內交。 任何聯名賬戶的遺產和任何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或投資產品是免稅的。已世人最后一年的收入稅 – 詳情請咨詢會計。如果遺產分配不是在夫妻之間,那稅務局很有可能會按照市價去算遺產金額,盡管已世人是免費把遺產分配給收益人的。在加拿大立的遺囑,中國認可嗎?
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中國公民在國外訂立的公證遺囑可認定有效。具體參考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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